关于开展专项奖学金、部分校区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必发bifa官方网站院设奖教(学)金评选办法》及实际工作安排,现将专项奖学金、部分校区奖学金、部分院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参评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高雅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精神。
5.当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6.所有专项奖学金参评人选在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 、奖项及具体参评要求
奖项名称 | 班级名额 | 参评要求 | 所需提交材料 |
华为菁英奖学金(10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申请华为菁英奖学金,除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附件二 |
温持祥奖学金(2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参照学校评奖评优标准。 | 附件五、附件六 |
南都奖学金三等(25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 | 附件五、附件六 |
国强奖学金(10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1、研究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两项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 附件五、附件六 |
小米奖学金特等(20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小米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除需符合以上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
郭谢碧蓉奖学金(5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研究生:获得“五好”研究生荣誉称号 | 附件五、附件六 |
校区优秀学业(10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参评学年在宁波学习、实践、科研时间不少于 7 个月;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优秀”,并具备以下条件- 4 - 之一: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以浙江大学或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 2.实践能力较强,取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大赛三等奖(或相同名次)及以上奖项,以团队获奖的,排名前三。 3.至少获得 1 项个人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附件三 |
校区优秀实践(10000) | 名额分配到班级,见附件1 | 1.全年在宁波参加专业实践(实习)。 2.所在实践(实习)单位给予良好以上评价 | 附件三 |
院设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10000) |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一 | 积极参与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 | 附件四 |
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 | 分配到班级,见附件一 | 积极参与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 | 附件四 |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0) | 共5名,由学院评审 |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 | 附件四 |
创新创业奖学金(5000) | 共2名,由学院评审 | 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 | 附件四 |
对外交流奖学金(5000) | 共1名,由学院评审 | 积极参加对外交流活动,并取得优秀成果 | 附件四 |
三 、 参评方式
1.各类奖学金由学院参照前期各班奖誉获得情况规划分配名额(附件1),请各班内部酝酿推各奖项人选。被推荐人填写对应申请表,提交至各班班长(评奖负责人),由班长收集整理并填写汇总表后,将纸质版(导师与德育导师签字)提交至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打包提交至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班-奖学金评审材料》;
2.院设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由学生个人申报,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请有意参评同学填写申请表(见附件4),将纸质版(导师与德育导师签字)提交至学工办,同时将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邮件主题及申请表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
四 、注意事项
1.所获奖学金的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其他各类奖学金(包括后续其他奖学金)不兼得;
2.研究生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相应荣誉和奖励,追回已发奖学金,停发待发奖学金,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在推荐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候选人过程中,各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不要超过分配名额;
4.所有奖项推荐名单由学院公示为准进行推荐,并提交学校、校区等单位进一步评审。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楼E210)
电子材料提交邮箱:cstcheny@zju.edu.cn
联系电话:0574-27830898
附件一:必发bifa官方网站2023-2024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三: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六: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