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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甬高校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 2011-03-29 点击次数: 2742

各在甬高校: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展示我市高校党建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甬高校〔20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在甬高校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

(一)活动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回顾建党90周年以来的历史,展示建党90周年以来的成就,充分展示我市高校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以及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风貌。

(二)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在甬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作者以单人为主,联合署名的不超过2人,每位作者(第一作者)限报一篇文章(各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应抒发真情实感,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3000字为宜。

2.征文用A4纸打印,各5份;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4号宋体,作者姓名和所在学校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3.征文报送:请各高校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征文报送宁波市教育局高校办,并提供电子文稿,电子邮箱:Email:gxb3365@126.com,联系电话:87183365。

(四)奖励办法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对获奖学生将给予奖励。

二、优秀学生党员和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

(一)活动宗旨

    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和先进学生党支部,充分体现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总结经验,以全面推进我市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风。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条件

1.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所在集体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学习、精神文明以及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与学校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联系密切,积极指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关心同学,团结同学;

3.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加大力度,做好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党员;

4.严格对党员的要求和管理,组织生活效果好、质量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本支部的党员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5.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推荐对象与名额

    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对象为在甬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正式党员,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对象为各在甬高校学生党支部。(各校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

1.推荐。各高校推荐出优秀学生党员的人选和先进学生党支部,并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宁波市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和“宁波市高校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详见附件2、3)于5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高校办。

2.审定。市教育局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学生党员和先进学生党支部名单。

(六)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学生党员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由市高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宁波市高校优秀学生党员”和“宁波市高校先进学生党支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党旗·颂”诗歌朗诵比赛

(一)活动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讴歌90年来中国共产党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对党的忠诚和热爱。

(二)承办单位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三)参赛对象

    在甬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时间

    2011年4月中旬。

(五)比赛地点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

(六)比赛流程

    根据抽签排序,选手进行自备篇目朗诵(不超过5分钟),评委进行打分,比赛结束后统计分数,公布比赛成绩。

(七)参赛要求

1.所选作品限诗歌、散文、切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主要体现我们党的光辉历程,体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功绩。

2.积极鼓励原创作品。

3.比赛过程如需配乐或PPT背景,请自备素材。

(八)报名时间和方式

    各校参赛名额详见附件1。请各高校于4月8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4)盖章后,报送至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电子表格发至邮箱xsc@zjbti.net.cn。联系人:郑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87422010,传真电话:87422088。

(九)大赛规则

1.大赛组委会邀请专家评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演讲主题、演讲形式、舞台表现力、语言规范流畅等内容进行打分评定。

2.参赛者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服从主持人与评委的判定,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异议,请求解决。

3.比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红色之旅

(一)活动宗旨

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组织优秀学生党员重温红色历史的红色之旅,不仅缅怀革命先烈,更让学生党员接受到的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参加对象

评选出的高校优秀学生党员。

(三)活动时间

6月中旬。

(四)活动地点

待定。

(五)活动要求

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活动结束后,要求同学们畅谈收获,每人撰写1000字的心得体会,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到市教育局高校办。

请各校接通知后,把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的开展列入重要议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好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上述各项活动的圆满成功。

 

附件:1.在甬高校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doc

2.宁波市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附件2.doc

3.宁波市高校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3.doc

4.“党旗·颂”庆祝建党90周年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附件4.doc

 

 

 

宁波市高等院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