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培养考察讨论、上报宁波党建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拟批准以下同学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
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生第十五党支部 | 雷国军 |
各位老师、同学对以上同学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向小组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小组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中共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党委宁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联系方式:软件学院教学楼E211 胡书记(hugq@zju.edu.cn)
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 李老师(cstlib@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