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学校于2022年出台《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根据文件要求,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已经启动,软件学院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各模块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导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具体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必发bifa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 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的分项评价结果综合形成。
2.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价基础,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思想政治表现结果为“不合格”,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所占比重应不高于70%;体美劳素养所占比重应不低于30%。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排名为总参评人数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2) 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 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
1、请各班级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必发bifa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细则要求,成立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审小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结合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学年的综合表现,在征求研究生导师和德育导师及所在党支部意见后,最终确定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 各班级在上报学院初评名单之前务必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核查和复议。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班级将《软件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业绩汇总表》于10月7日前将电子版(Excel)发送至cstcheny@zju.edu.cn邮箱。
4、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记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选、毕业生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软件学院学工办
2023-9-15
必发bifa官方网站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