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2级普通博士生、2021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要求(已通过开题论证)
请各位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1000字以上的个人小结,提交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将经指导教师签字(手签)、学科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签名(手签)的考核表、个人小结(本人需签字)、中期考核汇总表(考核表和汇总表均需考核组长签字)等纸质材料,于10月16日前交至软件学院教学办E302存档(邮寄:顺丰,杨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778,地址: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必发bifa官方网站教学楼E302,邮编:315048),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weisong@zju.edu.cn。考核结束后,务必请导师在系统中审核。
附.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https://yjsybg.zju.edu.cn/2023/0913/c61856a280153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