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秋季答辩的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安排在9月9日,具体分组如下:
第1组(N310) | 第2组(N306) |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1 | 徐启凯 | 1 | 覃奕钧 |
2 | 郭震 | 2 | 许颖芯 |
3 | 章瑞秀 | 3 | 张金伟 |
4 | 胡煜 | 4 | 胡朝海 |
5 | 蒋宁远 | 5 | 金斌杰 |
6 | 沈鑫杰 | 6 | 赵飞 |
7 | 谢云飞 | 7 | 李宗波 |
8 | 董伟 | 8 | 关山秋 |
9 | 叶上维 | 9 | 王孜杰 |
10 | 高泽鹏 | 10 | 李璐 |
11 | 张情川 | 11 | 夏轩轩 |
12 | 张赵斌 | 12 | 王宝华 |
13 | 陈杰 | 13 | 吴鑫康 |
14 | 张乾煜 | 14 | 戴毅 |
15 | 周寅刚 | 15 | 田炙川 |
1、以上研究生答辩均在软件学院(宁波)进行,上午8:30开始,务必请各位提前到达学院,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在外地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到达宁波,以防止当天路上交通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答辩的后果。
2、请各位研究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台答辩前与记录员老师核对身份。
3、答辩开始前,请将符合装订要求的7本学位论文(有导师签字的《针对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表》复印7份,每本论文各夹一份),发给各位专家、老师。
4、请各位研究生准备好答辩PPT(U盘自带,答辩教室的电脑支持office2007版文件,陈述时间约10分钟)。
5、研究生在听取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方可离开;需要在当天交答辩后材料的研究生请在下午3点前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对照答辩操作指南提前准备)。
6、截至目前,有部分研究生尚未提交学位申请书(或只提交一份)等答辩材料,答辩材料未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在上交的材料中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填写不全(如教学实践栏未填写实习或实验室经历等信息)、照片未贴、缺导师评语及签名(或评语过于简单)、少基层党组织评语等问题,请务必在答辩后上交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无误。
7、答辩研究生可以在食堂用浙大校园卡或支付宝付款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