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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5-26 点击次数: 1543

  专业实践是电子信息工程类博士培养方案中必修的一个环节,请务必于申请毕业答辩前完成,完不成此培养环节,不能申请毕业答辩。专业实践请按以下要求完成:

  1.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老系统)中提交企业工程实践报告2份,2份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上传后请务必联系导师在系统里审核

  2.填写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表.xls,企业盖章后扫描上传至https://send2me.cn/KIltY6PS/R2S0TQK-5AXxmA,如有问题请联系毛老师,0574-2783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