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夯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 号)、《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6月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1. 优秀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2. 优秀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博士后
能保证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在校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2.热爱学生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协作精神、创新意识,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奉献精神;
5.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展兼职辅导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配合学院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研究生党团建设、思政教育、创新创业、评奖评优、心理安全稳定及日常事务管理等,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具体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内容。
四、岗位需求
1.人数:2-3人。
2.兼职辅导员给予一定津贴,根据学校规定及实际工作量进行核定。
五、聘任方法
1.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有意报名者请填写《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da@zju.edu.cn,邮件主题:【兼职辅导员报名+姓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860;19121703959
3.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