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做好必发bifa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班内研究生开展对上一学年的小结工作,并请学生如实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正反打印,水笔签名)。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
1.评奖评优依据:
《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参评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不兼得,奖学金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1年9月-2022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各班级成立评奖委员会,要召集班内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德育导师、研究生专业导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评优工作。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已通知并推荐)。
(二)国家奖学金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元/学年,硕士生20000元/学年。
3、奖励名额
详见名额分配
4、申请条件
Ø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Ø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Ø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Ø 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Ø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Ø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Ø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班级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对于新入学研究生,原则上由每个导师团队推荐,详见名额分配。
(三)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特殊贡献奖学金。
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参加学校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在10月8日前联系学院学工办,并填写《2010-2021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cstcheny@zju.edu.cn。
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详见名额分配。
(四)专项奖学金
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五、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获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35%,详见名额分配。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硕士生)获评名额为参评硕士生的15%,三好研究生(博士生)获评名额为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需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者中产生,详见名额分配。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获评名额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0%,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shishang202101@163.com。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获评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6),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有意向申请的班级请在10月20日之前把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交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名称+先进班级汇总表”命名发到cstcheny@zju.edu.cn。
六、时间进程
1.各位同学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对照各项条件,按照评选办法提交个人成绩,个人成果给班级评奖委员会。
2.由班级负责评奖评优的同学汇总个人业绩纪实表,个人业绩明细报学院学工办陈老师处cstcheny@zju.edu.cn。 (截止时间:10月10日)
3.学院汇总全体同学个人业绩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公示结束后经过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请如实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注:请院系提醒同学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姓名拼音格式,参考格式:张小兰(Zhang Xiaolan),将据此印制证书。
5.各班级在11月10日前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所有签名齐全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学工办。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软件学院学工办陈老师
地 址:软件学院教学楼E210
电子邮箱:cstcheny@zju.edu.cn
电 话:0574-27830898
附件3: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