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一等奖4名,二等奖9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向所在班级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班级汇总申请名单后,组织评审,确定初评名单上报学院、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10月26日之前把初评名单发至cstcheny@zju.edu.cn ;
3、学院根据各班级初评名单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9.1-2021.8.31之间。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