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现就召开我院2020年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及2021年1月廉洁教育与学风建设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链接: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25/content_5343236.htm
(二)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围绕会议主题和内容,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再以党员大会的形式线下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个别异地实习研究生可依托学习强国APP“强国视频会议”应用、浙大钉等网络平台参加组织生活会,计入参会人数。
(三)会议记录与报送
1.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分别记录①支委会、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说明:因“应到人数”不同,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须分开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可合并记录但议题须分行书写(示例见下图)。
2.在“浙大党校·智慧党建”系统分别录入①支委会、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说明:因“应到人数”不同,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须分开录入,主题党日活动录入时可复选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
3.(待定)将《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统计表》(附件1、2)报送sstygb@zju.edu.cn,邮件主题为“××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总结”。
以上工作可参考往年通知,于1月10日前完成,第3项材料根据学校后续通知执行。往年通知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2019/0103/c36224a1478617/page.htm
二、廉洁教育与学风建设主题党日活动
(一)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链接: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1510/t20151022_124330.html
2.《浙江大学工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
链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40&object_id=12770
(二)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围绕活动主题,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再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后按《“立求是之志,扬浙里清风”——必发bifa官方网站廉洁教育与学风建设作品征集大赛》通知要求,每个党支部至少提交一份作品。
大赛链接:/2020/1224/c36224a2238425/page.htm
(三)会议记录与报送:
1.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分别记录①支委会、②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说明:因“应到人数”不同,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须分开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课可合并记录但议题须分行书写(示例见下图)。
2.在“浙大党校·智慧党建”系统分别录入①支委会、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说明:因“应到人数”不同,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须分开录入,主题党日活动录入时可复选党员大会、党课。
3.将大赛作品电子版报送sstygb@zju.edu.cn,邮件主题为“××支部+廉洁教育与学风建设作品”。
以上工作于1月15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