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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软件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0-13 点击次数: 1286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20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中旬前完成“推优”工作,并填写《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142400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sstygb@zju.edu.cn

2、“推优”名单确定后,各团支部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签署团支部意见,于1019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表上交至软件学院教学楼E210,苏老师处。

3、各党支部于1112前完成入党申请人谈话,申请人考察期(从提出入党申请当天开始计算)满3个月后开会讨论接收入党积极分子等相关事宜,并将会议内容记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4、“推优”过程中,要加强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规范性,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软件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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