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冬季答辩的研究生:
答辩安排在11月30日,具体分组如下:
第1组(N306) | |
序号 | 姓名 |
1 | 陈思培 |
2 | 余鸿君 |
3 | 李通 |
4 | 胡青云 |
5 | 王剑波 |
6 | 李菲 |
7 | 吴莞 |
8 | 李世杰 |
9 | 李雄杰 |
10 | 高杰 |
11 | 洪杨 |
12 | 袁振龙 |
13 | 魏晓豪 |
14 | 郑云 |
15 | 林定龙 |
1、以上研究生答辩均在软件学院宁波校区进行,上午8:30开始,务必请各位提前到达学院,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在外地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到达宁波,以防止当天路上交通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答辩的后果。
2、请各位研究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台答辩前与记录员老师核对身份。
3、答辩开始前,请将符合装订要求的7本学位论文(“针对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表”填好后打印7份,论文预审表复印7份(原件留存答辩后上交),每本论文各夹一份),发给各位专家、老师。
4、请各位研究生准备好答辩PPT(U盘自带,答辩教室的电脑支持office2007版文件,陈述时间约10分钟)。
5、研究生在听取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方可离开;需要在当天交答辩后材料的研究生请在下午2:00前提交(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对照答辩操作指南提前准备)。
6、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在记录员老师那里领取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表、修改定稿审核表、答辩评语、表决票(5份)等材料,重评的同学领取重评申请表(装订时放在不通过评阅书后面);双证评阅书自行打印(管理系统下载隐名评阅书,去掉评阅专家信息页,专家评阅意见页填写完整后打印)。
7、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浙江大学学位办的要求,自2013年10月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单证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证书上的个人照片(含电子照),用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
8、截至11月27日下午2点,部分研究生尚未提交学位申请书等答辩材料,答辩材料未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在上交的材料中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填写不全、照片未贴、缺导师评语及签名(或评语过于简单)、导师签字为复印件等问题, 在职单证有工作单位的未填写评语及单位盖章,请务必在答辩后上交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无误。
9、答辩研究生可以在食堂用支付宝付款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