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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田径运动会的通知(研究生组)
作 者: 来 源: 浙江大学宁波校区 发布时间: 2019-09-29 点击次数: 959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检阅学校课余训练水平及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决定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田径运动会,以下为研究生组的竞赛规程。

 

    一、日期地点:

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北田径场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往返有大巴接送)。

 

二、参赛单位:

必发bifa官方网站、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研究生。

 

三、竞赛项目:

男子:100m、400m、15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女子:100m、400m、8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

 

四、竞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参加比赛,各学院可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两名。

2.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比赛。

3.每个项目每单位限报四人。

4.竞赛使用最新田径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接力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三次未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参赛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名次减一录取,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前三名,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次类推。

3.破纪录加分:

破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研究生组别的纪录一项加5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一次。

 

六、奖励办法:

1.团体奖:团体总分获前三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获前八名颁发证书。

3.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一名)

 

七、其他事宜:

1.比赛用器材:凡比赛所需器材均由大会提供,各学院无须自备。

2.跑、跳鞋:原则上各学院自理,但须符合规则要求,确有需要可集体向理工体育部借少量用鞋。

3.号码布:由大会统一提供。

4.运动员资格: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外,将在大会上通报,并取消团体总分名次。同时,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如有疑问,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报告向大会仲裁委员会申述。

5.在比赛中若发现违规违纪以及对判罚有异议,须在30分钟内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报告向大会仲裁委员会申述。

6.体检:各参赛队学生组(男、女)1500m(含)以上的运动员须到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心脏有问题或有其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赛。

7.入场式队伍进场次序及看台位置分配按递交打印版报名表次序安排。

 

八、报名方法

请各班同学到本班文体委员处报名竞赛项目,文体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stygb@zju.edu.cn,邮件注明标题“班级+2019宁波校区运动会报名”。

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10月10日24:00。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工办郭老师:0574-27830860,地址:软件学院教学楼E210。

 

九、本竞赛规程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研究生组).pdf

        附件2  2019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田径运动会报名表.docx


研工办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