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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9-09-26 点击次数: 1752

各位相关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

(3)《必发bifa官方网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和助学金管理办法》

(4)《必发bifa官方网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请各班级负责评奖工作的德育导师、研究生干部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 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所在学院。

五、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班级汇总申请名单后,由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初评结果公示后上报学院研工办。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学院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需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二)专项奖学金

2018-2019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三)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直接联系学院研工办,截至时间9月30日

 

六、名额分

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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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时间进程

1.各学院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请有新制订实施细则的学院(系)在9月30日前将新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通过党委研工部网站“任务平台管理”上传附件。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系)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1)各班级请在10月15日之前上报各班级初评名单(上报前务必公示),发送邮件至学研研工办,cstcheny@zju.edu.cn.学院将根据初评名单进行答辩,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

(2)各位同学在10月22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申请,经学院确认后打印签名。

(3)各班级将所有材料在10月25日之前统一上交至学院研工办。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学院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工办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院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学院研工办陈老师 ;教学行政楼E210室

电子邮箱:cstcheny@zju.edu.cn

电 话:0574-27830898

                                                                                                          必发bifa官方网站研工办                                                                        2019年9月24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单项奖学金推荐表.docx

学年小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