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19年统考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19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考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成立软件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卜佳俊 副组长:彭列平、陈 丽
成 员:何钦铭、蔡 亮、许亚洲、陈 越、应放天、方红光、周红、毛淑飞
申诉联系人:方红光 申诉联系电话:0574-27830815
申诉联系邮箱:cstdean@zju.edu.cn
申诉联系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 必发bifa官方网站教学楼E208
二.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招生名额及复试资格
1.招生名额:2019年学校下达软件学院招生计划数230名(其中软件工程205名,工业设计工程25名),学院已经接收推荐免试生130名(其中软件工程115名,工业设计工程15名),本次拟招收全日制100名(其中软件工程90名,工业设计工程10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130名(其中软件工程90名,工业设计工程40名)。
2.复试资格:
根据《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330分的以下考生都可进入我院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且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考生如果需要申请调剂我院非全日制请详见学院后续调剂通知。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且符合我院非全日制调剂条件,申请调剂我院非全日制的考生。请详见学院后续调剂通知。
我院执行总高单低政策,符合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减分后成绩计算。
考生需先体检,凭校医院已体检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及各部分比例
1.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复试由面试和上机考试组成,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软件学院组织的复试。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的面试(面试成绩S满分为100分)由四部分构成: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20%;
上机考试成绩J(满分为100分)。所有软件工程专业考生都须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软件学院自行组织。上机考试成绩J可以用2018年的PAT甲级成绩(PAT甲级原始成绩)或PAT顶级成绩(PAT顶级原始成绩*1.5,最高100分)替代。请想要使用PAT成绩替代上机考试成绩的考生在3月10日08:30前申请:请将申请人信息(考研准考证号、姓名、PAT证书号及成绩)和PAT成绩证书扫描件发邮件至cszs@zju.edu.cn ,邮件主题:考生姓名+申请免机试。PAT成绩经核实后予以公示,学院不再安排申请考生进行上机考试。没有申请使用PAT成绩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上机考试;参加上机考试的考生也不能再申请提交PAT成绩。提交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S×80%+上机考试成绩J×20%组成。
2.软件学院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S满分为100分),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本专业综合知识3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20%。考生需准备15分钟口头报告,结合PPT或者个人作品等方式呈现其英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研究潜力。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软件工程:设综合成绩为T,考生初试成绩为F(符合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按照减分后成绩计算),则综合成绩T=F/5×65%+(S×80%+J×20%)×35%。
工业设计工程:设综合成绩为T,考生初试成绩为F(符合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按照减分后成绩计算),则综合成绩T=F/5×65%+S×35%。
2.录取原则:一志愿专业考生优先,分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非全日制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如果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多余名额返回到非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录取。如果录取到最后一名碰到综合成绩同分时,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优先顺序为业务课二、业务课一、英语、政治、复试成绩。
说明: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拟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再自行申请调剂其他高校。
必发bifa官方网站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