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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关于对2019年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审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9-01-07 点击次数: 4133

软件学院关于对2019年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审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论文送审、提高论文质量,根据必发bifa官方网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决定从2019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始,对软件学院硕士论文(双证)全部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审。因夏季毕业生人数众多,为了做好论文送审工作,现就2019年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事宜安排如下:

1、 为了对送审论文质量把关,软件学院统一组织硕士论文预审(按学院预审管理办法执行,预审办法另行公布),于2019年3月20日~28日期间完成预审工作(请注意:因送审时间较往年提前,硕士论文初稿请于2019年2月底之前提交给导师)。

2、 通过论文预审的学生须于2019年4月1日前按照要求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等材料交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E302),浙大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评阅论文、完成导师确认。由于硕士论文通讯评审需要一定时间,逾期申请将视作2019年9月毕业处理。

3、 有关规定重审: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将每篇论文送三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如送审学位论文出现总体评价或专家评审意见为如下评审结果之一,则终止当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1)总体评价出现2个以上(含2个)“D(及格)”的反馈结论;

2)总体评价出现1个“E(较差)” 的反馈结论;

3)1位以上(含1位)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给出“C”或“D”的反馈结论。

详情请见附件:必发bifa官方网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一旦因为论文送审而停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后,须经过2个月论文修改,才能重新启动学位申请。论文评审通过者,经导师同意,方能组织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必发bifa官方网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必发bifa官方网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20181220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提高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文在正式提交评审前须通过预审,否则不予送审。

第三条       本院硕士论文(双证)全部送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评审。

第四条       论文评审要素含:选题与综述、理论与方法、成果与效益和结构与写作。论文总体评价为如下五个等级:A(优)、B(良)、C(中)、D(及格)和E(较差)。

第五条       评审专家可对是否同意论文答辩给出如下四个评审意见:A.同意答辩;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送原专家重审;D.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第六条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将每篇论文送三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如送审学位论文出现总体评价或专家评审意见为如下评审结果之一,则终止当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1)总体评价出现2个以上(含2个)“D(及格)”的反馈结论;

2)总体评价出现1个“E(较差)” 的反馈结论;

3)1位以上(含1位)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给出“C”或“D”的反馈结论。

第七条       一旦因为论文送审而终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后,须经过2个月论文修改,才能重新启动学位答辩申请。若论文评审通过者,经导师同意,方能进入论文答辩流程。

第八条       本办法不适用涉密硕士学位论文的送审。

第九条       硕士论文送审工作由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如本办法与软件学院相关规定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104号)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软件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8.12.20

 

必发bifa官方网站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