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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8-12-10 点击次数: 1966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18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

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挂职团干部,以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团支部工作内容:

(1)团员填写、团支书汇总并查错和查重《团员信息模板(团支部表一)》,以“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软件学院××团支部团员信息”命名。

(2)团支书填写《团员数据(团支部表二)》,以“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软件学院××团支部团员数据信息”命名。

注意:群众不统计在内,不要遗漏党员。


以上两个文件12月20日前发送至各总支负责人邮箱。

  本科生:zjucstw@126.com

  研究生:18375644639@163.com

  软件学院:514658565@qq.com

 

3、团总支工作内容:

(1)团总支将上述两个表格分别汇总打包,并填写《浙江大学2018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以“浙江大学2018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计算机学院本科生/计算机学院研究生/软件学院+团总支】”命名。

(2)各团总支将所有团支部的文件及汇总表打包发送至xiwan@zju.edu.cn。

(3)各团总支12月2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采集录入。

 

二、团费收缴

1、团费缴纳标准:

每位学生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18年度,小计2.4元/人)。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支部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

4、各团支部12月20日前将本支部团费上交至各总支负责人处,注明团支部名称及团员人数。

5、各团总支将团费收齐后上交至学院团委。


附件1:团员信息模板(团支部表一)

附件2:团员数据(团支部表二)

附件3:浙江大学2018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

本科生:游老师 0571-87951251  rjyou@zju.edu.cn

研究生:罗老师 0571-87952718  ly1022@zju.edu.cn

软件学院:王老师 0574-27830860  wzsxa@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