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现将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3) 《必发bifa官方网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
请各班级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各班级要成立评奖委员会,德育导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学院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需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10月15日之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学院研工办.
(二)专项奖学金 (通知待定)
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三)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参加学校的评审,有意项申请的同学提交材料至学院研工办. 10月8日前交由学校统一评定。
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关注《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所在学院。10月15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纸质版提交学校研工部,电子版上传至党委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六、名额分配(国奖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时间进程
1.各班级评奖委员会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各班级在10月8日产生初评名单提交学院研工办,提交之前初评名单必须在班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研工办汇总名单后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正式名单,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工办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stcheny@zju.edu.cn 电 话:057427830898
学院研工办
必发bifa官方网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