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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7-10-17 点击次数: 3192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各团支部: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7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形式

(一)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必做)各支部要通过各类形式,在团员青年安排好工作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并适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团日活动,专题学习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

(二)“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各团支部可开展宣讲会、主题团课、征文等活动。

(三)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交流会。

(四)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

(五)其他。诸如展现青春风采的文体类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作品征集传播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寻访传播活动等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

 

二、活动要求

1、各团支部必须完成活动1,并需另外申报上述至少一项以上团日活动项目;每项活动学院团委将给予500元的经费支持。

211月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的团支部和团干部、团员进行表彰。将评选产生“活力团支部”若干个,并择优推荐参与校级、省级、全国级遴选。同时评选出浙江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候选人。

3、各支部按要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开展通过新浪微博@浙江大学团委、浙大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及时撰写并报送活动报道;活动结束后,请于1120日前,上交总结材料电子版,总结表(见附件1+照片,打包发送至各总支负责同学邮箱(邮箱地址附后)。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开展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学院择优推荐3个团支部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115日,申报材料发至各总支负责同学邮箱(邮箱地址附后)。

 

附:各总支负责同学邮箱

本科:

14级:魏同学 495175579@qq.com

15级:刘同学 lucci@zju.edu.cn

16级:程同学 3160105088@zju.edu.cn

研究生:

程同学 zhehaocheng@foxmail.com

软件学院:

余同学 296306503@qq.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王老师,0574-27830860

2017年秋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总结登记表.docx


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