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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7-09-27 点击次数: 1766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17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15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由团支部书记签署团支部意见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推荐表上交至学院团委(详见联系方式),由学院团委统一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3、各团支部在开展“推优”工作的过程中,应杜绝短信(微信/QQ)投票等违规做法。

4、“推优”工作完成后,学院团委将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见附件3)要求,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计算机学院2014级本科生:邓晃煌老师,0571-87951799,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5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2015级本科生:游瑞杰老师,0571-87951251,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5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2016级本科生:奚婉老师,0571-88206428,紫金港校区碧峰连廊125办公室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罗悦老师,0571-87952718,玉泉校区曹光彪主楼215办公室

软件学院研究生:王子澍老师,0574-27830860,软件学院教学楼E210办公室

 

附件:

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01-1506048638-167581.pdf

2.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01-1506048621-167580.doc

3.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