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3、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17年新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按以下方式报送:
研究生:报送学院研工办。
纸质版交至必发bifa官方网站研工办E210室,联系电话:0574-27830898;
电子版发至邮箱:cstcheny@zju.edu.cn
学院研工办
20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