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户籍迁入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采取自愿原则。新生在报到前要决定户口是否迁入学校。选择迁入学校的,请在收到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到户口所属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迁移证抬头: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学院在开学一周内收齐本学院研究生新生个人户口申报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后,统一到玉泉校区保卫办办理。如果逾期提交落户材料,安保处不予受理。户籍迁入后,除因退学、转学、毕业或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外不得迁出。
非全日制的户口不能迁移。
详见学院网站户口迁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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