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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7-03-17 点击次数: 1418

2016级双证同学请注意: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6级研究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安排如下:

1、拍摄对象:2016级双证研究生。

2、拍摄时间:2017481330——1500 

3、拍摄地点: 必发bifa官方网站教学楼N206教室。

4、要求研究生拍照时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是穿着有衣领的服装。

5、请各班班长或班干部组织本班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并按次序拍照,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

6、要求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数据。

7、拍照程序:

1)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身份证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

2)将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为空),同时核对身份证号,需要更改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修改标记”栏中注释“*”;现役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号改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一律填写“ 10335+“学号”。

3)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顺序排队入场,不得插队、掉队。

8、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20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各自备好零钱 48日交给拍摄或组织人员。

9201712月以后,请已拍照应届毕业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点击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修改个人图像信息。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个人在网上无法修改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10201748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6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个人散拍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7-3新华社浙江分社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时间相关请拨打录音电话:0571-87204998,具体可查看新华网浙江频道/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个人散拍通知。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教学楼E302,邮编:315048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