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2015级各支部提名,学院党总支和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公示如下:
1501 童晓亮 潘 烨 陈 翔 林苾湲 林 帅
1502 郑泽申 王玲辉 季含婷 钱 伟 高雷亭 刘兴
1503 付 晗 毛瑞婷 李志伟 李 比 尤文钰
1504 汪 超 许有甜 顾金跃 林 波 胡淑婷
1506 林 娣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1月09日——11月15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行政楼E211 学院副书记 胡昱东 E-mail:huyudong@zju.edu.cn
行政楼E210 研工办 李波 E-mail:cstlib@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
宁波总支部委员会
201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