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必发bifa官方网站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学院(系)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5年9月-2016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各学院(系)行政与党委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班级 | 专业 | 人数 | 优秀研究生 | 三好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国家奖学金 | 专项奖学金 |
1501 | 大数据1班 | 35 | 12 | 5 | 1 | ||
1502 | 大数据2班 | 33 | 12 | 5 | 1 | ||
1503 | 云计算 | 43 | 15 | 6 | 1 | ||
1504 | 移游 | 40 | 14 | 6 | 1 | ||
1505 | 金融数据分析 | 19 | 7 | 3 | 1 | ||
1506 | 信息产品设计 | 21 | 7 | 3 | 1 | ||
1507 | 物联网 | 6 | 2 | 1 | 1 | ||
1508 | 软开 | 5 | 2 | 1 | 1 | ||
创新基地班 | 41 | 14 | 6 | ||||
总计 | 243 | 85 | 36 |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10月15日之前交给所在学院,各学院按照要求统一审核评定后,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10月18日前,学院将各先进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先进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一)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
学院可推荐一名同学参加学校的评审,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9月25日之前把材料发给我,cstcheny@zju.edu.cn.
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
3.附件3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数据表格数量一致)。
学校经首轮评审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另行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各学院(系)汇总获奖名单,将“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以及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系)公章后,10月18日前交到党委研工部,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打包发至邮箱:xmn@zju.edu.cn。
(4)在学院(系)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有意向的同学请在9月24日之前把材料发至cstcheny@zju.edu.cn. 9月25日前交由学校统一评定。
七、时间进程(研工部要求)
1.各学院(系)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请有新制订实施细则的学院(系)在9月25日前将新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通过党委研工部网站“任务平台管理”上传附件。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系)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各学院(系)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系)推荐名单;10月30日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表 2015-2016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9.25 | 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2、院系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3、新修定的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 | 竺奖:各院系推荐博1名和硕1名 |
10.8 |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 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
10.18 | 1、国家奖学金材料 2、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 3、先进班级材料 | 公示时间包含在内 |
10.25 | 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 |
10.30 | 各项材料归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