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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通知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6-09-18 点击次数: 1191

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请注意:

       即日起至9月30日,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以下步骤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点击“培养”--点击“选择方向”--“当前选择查看的研究方向”下面选择本人研究方向--点击“保存研究方向”--出现对话框,点击“确认”--点击“制定学习计划”--出现“制定规则”--点击“我要制定”--选择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下各课程—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备注:1、《职业能力发展与创业教育》和《精益创业创新设计》2门课为选修课,报名选修上述2门课程的同学请在个人学习计划中选择选修的课程,没有报名选修上述2门课程的,在个人学习计划中不需要选择;

          2、除2门选修课外,四门公共学位课、本研究方向专业学位课、本研究方向专业选修课均为必修课程,在个人学习计划中均需选择;

          3、个人学习计划将作为毕业学分审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