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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5-09-21 点击次数: 1405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该奖项对参评同学要求很高,如有意向参评,请在9月23日之前把材料提交学院E306室研工办,电子版发cheny@cst.zju.edu.cn。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各班级确定初评结果、在班级群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班级在10月12日前把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统一交至学院E306室研工办。

(3)各学院(汇总获奖名单,将“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以及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系)公章后,10月15日前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打包发至邮箱:xmn@zju.edu.cn。

(4)在学院(系)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除下述几类提前评选之外,其余另行通知。

1、唐立新奖学金,各院系均需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需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在研工部网页。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系)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学院(系)出具推荐理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25日前交由研工部组织人员统一评定。

各院(系)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10月12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研工办E306室。10月15日前,学院将各先进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11-221室);“先进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六、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班级

专业

人数

优秀研究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国家奖学金20000元

 红笔部分为各班参加答辩的名额

1301

软件与服务工程

31

11

5

1

1.53

1+1

1302

金融信息技术

51

18

8

1

2.52

2+1

1303

软件发开技术

25

9

4

1

1.23

1+1

1304

嵌入式技术

11

4

1

1

0.54

0+1

1305

金融数据分析

14

5

2

1

0.69

0+1

1306

信息产品设计

19

6

3

1

0.94

1

1309

移动互联网

51

18

8

1

2.52

2+1

 

总计

202

71

31

7

10

 

级创新基地班

 

24

8

3

 

 

 

红笔部分的班级派出一位代表参加国奖奖学金答辩,6位同学竞争国奖的3个名额,请参加答辩的同学准备5分钟的PPT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7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各学院(系)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系)推荐名单;10月30日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

表2014-2015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备注

9.25

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2、提前评的专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3、院系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4、新修定的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

竺奖:各院系推荐博1名和硕1名;

唐立新奖:各院系推荐奖学金或优秀干部1名

10.7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10.12

1、国家奖学金材料

2、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

3、先进班级材料

 

10.15

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10.20

各项材料归整

 

 

 

八、其他说明

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研工办反映。

学院研工办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学年小结

国奖奖学金审批表

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单项奖学金推荐表

先进班级申报表

先进班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