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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双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5-09-18 点击次数: 2168

各位同学(双证):

        即日起至9月25日,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以下步骤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点击“培养”--点击“选择方向”--“当前选择查看的研究方向”下面选择本人就读研究方向--“当前选择查看的研究方向”栏显示已选择的研究方向--点击“保存研究方向”--出现对话框,点击“确认”--点击“制定学习计划”--出现“制定规则”--点击“我要制定”--选择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下所有课程--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职业能力发展与创业教育》为选修课,已经报名选修的同学请选择该门课程)--打印个人学习计划;

        个人学习计划将作为毕业学分审核的依据。

        各位班长请在9月28日前收齐班级所有同学的个人学习计划打印稿,并上交教学办E3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