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秋季答辩的研究生:
答辩安排在9月5日,具体分组如下:
第1组(N308) | 第2组(N310) |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1 | 陈恺 | 1 | 郑银燕 |
2 | 胡维波 | 2 | 熊鹏程 |
3 | 李梁栋 | 3 | 刘耀儆 |
4 | 何兴刚 | 4 | 赵成平 |
5 | 邬平杰 | 5 | 吴嫣然 |
6 | 谢东明 | 6 | 陈江程 |
7 | 马晨莹 | 7 | 邵栋 |
8 | 张正 | 8 | 周航 |
9 | 吕岳斌 | 9 | 徐维挺 |
10 | 王石林 | 10 | 陈佳莉 |
11 | 刘玉娟 | 11 | 张永钊 |
12 | 朱凯迪 | 12 | 杨瑷绮 |
13 | 蒋鸿健 | 13 | 张亦斌 |
14 | 蓝天 | 14 | 刘帆 |
15 | 包贤晨 | 15 | 金达 |
16 | 宣祎彬 | 16 | 柳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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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包圣军 |
1、以上研究生答辩均在软件学院宁波校区进行,上午8:30开始,务必请各位提前到达学院,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在外地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到达宁波,以防止当天路上交通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答辩的后果。
2、请各位研究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台答辩前与记录员老师核对身份。
3、答辩开始前,请将符合装订要求的7本学位论文(研究生对评阅意见做出的论文修改情况说明打印7份,每本论文各夹一份),发给各位专家、老师。
4、请各位研究生准备好答辩PPT(U盘自带,答辩教室的电脑支持office2003版文件,时间约10~15分钟)。
5、研究生在听取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方可离开;上午宣布答辩结果的研究生尽量在当天下午提交答辩后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提前准备)。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浙江大学学位办的要求,自2013年10月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单证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证书上的个人照片(含电子照),用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请各位单证研究生于答辩当天上午9:00~11:00在N206教室门口拍照,拍摄费15元/人,请自备零钱,拍摄时着白色或浅色系服装,免冠,露耳。
7、截至9月3日下午2:30,有10位研究生尚未提交学位申请书等答辩材料:李梁栋、刘耀儆(少1份)、吴嫣然、马晨莹、王石林、蓝天、周航、陈佳莉、张永钊、包圣军,以上答辩材料未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如在上交的材料中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填写不全、照片未贴、缺导师评语及签名(或评语过于简单)等项,单证有工作单位的未填写评语及单位盖章,请务必在答辩后上交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无误。
8、关于学院附近或交通便利的宾馆、旅社请查阅:/uploadfile/2013/0326/20130326125850624.xls
9、答辩研究生可以到食堂售卡中心买临时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