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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4号)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5-09-03 点击次数: 3017

各位参加秋季答辩的研究生:

     答辩安排在95,具体分组如下:

 

第1组(N308)

第2组(N310)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陈恺

1

郑银燕

2

胡维波

2

熊鹏程

3

李梁栋

3

刘耀儆

4

何兴刚

4

赵成平

5

邬平杰

5

吴嫣然

6

谢东明

6

陈江程

7

马晨莹

7

邵栋

8

张正

8

周航

9

吕岳斌

9

徐维挺

10

王石林

10

陈佳莉

11

刘玉娟

11

张永钊

12

朱凯迪

12

杨瑷绮

13

蒋鸿健

13

张亦斌

14

蓝天

14

刘帆

15

包贤晨

15

金达

16

宣祎彬

16

柳晓敏

 

 

17

包圣军

1、以上研究生答辩均在软件学院宁波校区进行,上午830开始,务必请各位提前到达学院,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在外地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到达宁波,以防止当天路上交通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答辩的后果。

2、请各位研究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台答辩前与记录员老师核对身份。

3、答辩开始前,请将符合装订要求的7本学位论文(研究生对评阅意见做出的论文修改情况说明打印7份,每本论文各夹一份),发给各位专家、老师

4、请各位研究生准备好答辩PPT(U盘自带,答辩教室的电脑支持office2003文件,时间约10~15分钟)。

5、研究生在听取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结果后方可离开;上午宣布答辩结果的研究生尽量在当天下午提交答辩后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请提前准备)。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浙江大学学位办的要求,自2013年10月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单证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证书上的个人照片(含电子照),用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请各位单证研究生于答辩当天上午9:00~11:00N206教室门口拍照,拍摄费15元/人,请自备零钱,拍摄时着白色或浅色系服装,免冠,露耳。

7、截至9月3日下午2:30,有10位研究生尚未提交学位申请书等答辩材料:李梁栋、刘耀儆(少1份)、吴嫣然、马晨莹、王石林、蓝天、周航、陈佳莉、张永钊、包圣军,以上答辩材料未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如在上交的材料中部分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填写不全、照片未贴、缺导师评语及签名(或评语过于简单)等项,单证有工作单位的未填写评语及单位盖章,请务必在答辩后上交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无误。

8、关于学院附近或交通便利的宾馆、旅社请查阅:/uploadfile/2013/0326/20130326125850624.xls

9、答辩研究生可以到食堂售卡中心买临时餐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