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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学生杭州就医须知
作 者: 来 源: 后勤办 发布时间: 2015-05-18 点击次数: 10103

符合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参(续)保条件的大学生从2014年9月1日起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普通门诊不承担起付标准,在定点的校医院就医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结算,即个人自负30%。因疾病治疗需要,由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前往主城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直接结算后个人自负30%;未经校医院转诊,直接前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负比例按照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后自负比例分别为50%和60%)。

详细政策请务必登录http://zdyy.zju.edu.cn/查询。

1、参保学生凭《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和社保卡(即杭州市市民卡)就医,在社保卡申领期间,可持身份证和《证历本》就医。

2、学校将按照杭州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要求申领社保卡,批量申领工作预计年底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学生也可自行至市民卡服务点或代理服务点(如指定的农行、工行)办理市民卡。建议杭州籍的或看病频次较多的学生,为方便就医可先自行办理。

3、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请注意:

(1)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均发放《证历本》。原参加过杭州市其他险种(少儿保险、职工医保等)所发的《证历本》作废。

(2)原参加原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少儿保险、职工医保等)9月份仍在待遇享受期内,则不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原险种待遇终止次月务必及时到校医保办办理大学生参保手续。

(3)8月31日之前就医产生的医疗费,按生源所在地的医保规定执行,请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4)9月1日至《证历本》发放之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先自垫,在领取《证历本》后到学校医保办或各校区医院医保办填写报销申请单,按规定到杭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门诊自垫医疗费也可至校医院代报,具体报销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4、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学校医保办咨询电话:88981591,紫金港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

各校区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玉泉87952584  

紫金港88206397

                                           西溪88273552

华家池86971189

之江医务室:86592769

 

         浙江大学医保办

           20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