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年,宁波市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团十七大精神,根据团市委全委会“创新突破年”的要求,以“双网互动”为统揽,扎实工作、大胆创新,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全力推动宁波共青团“有质量发展”的生动格局,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及名额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按照团市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优秀团干部1名;
优秀团员1名。
二、评比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单位要在本地区、本系统起典型示范作用,具体标准参照甬团〔2013〕29号和甬团办〔2013〕20号文件要求。
2.优秀团员条件
(1)带头坚定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的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
(3)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技能,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在本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奉献社会、服务群众,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3.优秀团干部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并得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4)热心团组织工作者优先。
三、推荐方法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下载附件1、2、3撰写个人工作及主要事迹,学院团委将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及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员。
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27830860
附件:
软件学院研工办团委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