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全院2014级研究生新生于教学楼N212聆听了宁波市民宗局宗教一处副处长金珂主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和我国的宗教法律法规》的讲座。金处长分别从宗教与政治、宗教与经济、宗教与文化、宗教与科学的关系详细阐述了宗教的作用和意义,并为同学们全面的讲解了宗教的概念及我国的宗教概况。
一个多小时的讲座内容丰富,引人思考。通过比较世界三大宗教的发源地、创始人及其后续发展,金处长寥寥数语便勾勒出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基本轮廓;在论述宗教信仰自由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金处长列举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实例,深入浅出地向我们传达了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最后,金处长向同学介绍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告诫同学们要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避免误入歧途。
经过这次关于宗教的始业教育,同学们对我国宗教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处理宗教的对外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