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申请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是研究生学业内容的重要工作,关系到本人能否顺利完成硕士学业和及时参加工作,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根据历次发现的问题,特此提出以下重要注意事项和告诫,务必遵照执行,以下内容是重中之重,但不仅限于此。
1、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和准备学位申请材料时,一定要按照每期“操作指南“的进度和要求完成,并建议进入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准备一份当期的“操作指南”在手,以备随时查阅;
2、关于答辩和学位申请的材料上的导师签字,必须杜绝仿签、冒签、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一旦发现,将退回有关材料,如果由此产生逾期答辩或者学位申请等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申请答辩和学位的材料中需要填写、签名处,请用钢笔或水笔写,切勿使用圆珠笔;
4、研究生在请导师签署《答辩申请报告前》,需向导师提交论文的查重报告,以便师生掌握论文的整体情况,研究生在做查重工作时,应到正规合法的网站申请,以免论文版权遭受侵害;(注意:有研究生的论文在X宝上支付廉价查重费,造成论文被不法使用);
5、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学位办将进一步加强论文评阅阶段的抽查和论文学术不端(重复率)的检查,请研究生在完成论文时务必杜绝抄袭、剽窃和非正当引用,以体现论文独创性和维护浙江大学的声誉,以及导师、研究生本人的学术声誉。涉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的,将终止学位申请或直至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学位办对重复率的说明:学校没有具体的重复文字不能超过多少的比例规定,因为规定比例是不科学的,核心内容,如一个公式、几个数据抄袭或造假,就是重要的学术不端,相反,合理的、标注明确的文献引用,在学位论文中是允许的,所以不能偏面理解重复文字的比例问题。),学术道德和规范非常重要,如发生抄袭、代写、买卖等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和答辩委员会同意,可重新答辩一次。申请人必须按答辩委员会的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在下一期进行重新答辩,如答辩仍未通过,则取消其工程硕士学位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