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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服务之星”和“求是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3-11-22 点击次数: 3018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之星”先进典范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大研〔2010〕6号)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启动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服务之星”和“求是学术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求是服务之星:表彰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方面有杰出成就的研究生。
    求是学术之星:表彰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当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模范遵守学术规范。
    4.  参评“求是服务之星”,要求在浙江大学读研期间,在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活动中无私奉献、成绩显著,有广泛的影响力。
    5.  参评“求是学术之星”,要求在浙江大学读研期间,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带领、帮助所在学科、实验室、科研团队成员共同进步,对身边的研究生群体起着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评选方式
    1、2013年11月2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由研究生自荐或组织推荐(每个院系各奖项限推荐一人),经院系评议和公示,推荐候选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学术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院系签章后,于12月2日前连同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上交党委研工部,同时将与上述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电子版照片(生活照1张)由院系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2、2013年12月20日前: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求是服务之星”和“求是学术之星”的人选,并在研工部主页上进行公示。
    研工部对每位获得“求是服务之星”和“求是学术之星”称号的研究生予以表彰奖励。获奖研究生可以申请参评2013-2014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相应奖项。
 
评选联系人:
“求是服务之星”、“求是学术之星”评选联系人:研工办 胡高权(475509913,hugq@cst.zj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