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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双证学生网上录入个人资料的通知(一)
作 者: 来 源: 教学办 发布时间: 2013-09-10 点击次数: 3962

 

   2013级双证同学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上报准确的新生名单,同时也为了规范研究生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校后对个人信息进行维护,具体办法如下:

     一、维护时间:自新生报到日(2013.9.5.)起一个月内。

     二、维护办法:从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用学号(用户名)、身份证后6位(密码)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修改个人信息》,选择信息框上方的栏目框,分别对“个人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

     三、维护的基本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个人简历及上传照片。

      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同学,应当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登陆,在《查询个人信息》界面上传本人的证件专用(彩色、正面、大头)数码照片,规格为200*150象素,文件不大于100K。(文件名最好不要含除汉字、数字、英文字母以外的其它符号,否则会无法上传。)

       四、注意事项:

       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

       ⑵“籍贯”应填写到“省自治区、市县”,如“浙江省泰顺县”。

        ⑶“职称”是指学生本人的职称,没有的不需填写。

        ⑷“家庭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可不填或填“已故”。父母是农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或“无业”。

        ⑸“家庭地址”指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各自父母家庭住址)。

       家庭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能够收到邮件。如**省**市(县)**街道(路、乡)**住宅区(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父母亲长期不在老家居住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的证明。

       “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

       ⑹“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宁波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火车到站名必须和家庭地址保持一致,其中户籍在宁波以及其它无需乘火车地区的同学不享受火车乘车优惠,到站名不用填写。

       ⑺“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分阶段逐行填写。

       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信息,不允许自行修改。如系统中信息有误必须改动的,应当提交申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信息错误改正由学院核实并出具证明;入学后改名字的,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系)确认系同一人,并由派出所出具改名证明后,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名手续,原更名证明存入个人档案。

       ⑼在新生注册时,将由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复查合格、信息完整的新生在打印出的《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上贴上照片并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⑽入学以后结婚、加入党派组织或中共预备党员关系转正以及其它信息有变更的研究生,应当主动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维护个人信息。

      特别申明:学生输入研究生院网上的信息必须做到十分详细并且准确无误,以便研究生院存档,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