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思政工作  党团工作
关于选拔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届 驻会执行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研工办 发布时间: 2013-04-25 点击次数: 7707

 

       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第九届驻会执行主席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我市学联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推动我市学联工作的持续发展,并考虑到人才培养规律,团市委、市学联经研究,决定与“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十四期学员招收同步开展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责待遇

        1、岗位:本次公开选拔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届驻会执行主席1-2名、轮值主席3名(高教园区南区、北区及其他区域各1名)。其中,市学联第十届驻会执行主席、轮值主席拟提名为“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班长、副班长候选人。以上岗位均任期一年(自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2、职责:依照《宁波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第13条的规定,驻会执行主席受市学联主席团委托主持市学联主席团日常工作,并在市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轮值主席及各职能部门执行部长受市学联主席团委托协助驻会执行主席开展工作,视工作需要在学联秘书处办公。

        3、待遇:驻会执行主席根据宁波市人事局、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学生联合会实行驻会主席制度的通知》(甬人薪〔2004〕5号)规定享受“驻会期间,可按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参加工作的初期工资或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补贴。驻会主席毕业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可按所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或直接享受定级工资标准。在学联驻会工作的一年计算工龄(师范院校学生任教的可计算教龄)”的待遇,并兼任当期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班长;轮值主席不享受特殊待遇。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在甬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三、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承担繁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

        3、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不良纪录。

        4、参选驻会执行主席的同学须担任过校(校区)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须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能基本保证全职在市学联秘书处驻会工作;

        5、参选轮值主席的同学须担任校团委、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社团(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为2014年或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积极参与市学联相关活动。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包括公开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任用等环节。

        报名:公开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5日。报名学生须填写《宁波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推荐表》(表格可到宁波青年网(www.nbyouth.com)文件库下载),注明参选岗位、是否服从调整等信息,并提供1寸照2张。并发送邮件yg@ cst.zju.edu.cn并把纸质材料送到研工办E306.

 

附件:宁波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推荐表

 

宁波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