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高校办〔2011〕6号
关于开展2011年宁波市高校
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我市高校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2011年全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见》(甬高校〔2011〕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的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范围
(1)“优秀思政工作者”——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党政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不含校级领导)。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高校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3)“优秀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
(4)“先进大学生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和其他优秀学生团队等。
(5)“大学生励志标兵”——自强不息、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品行良好的在校大学生。
二、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我院名额为各1名。
三、活动要求
评选对象:2010级脱产班(单、双证)、2011级脱产班(单、双证)的同学、班级和德育导师(班主任)
请在参评范围内有意向的同学、班级和德育导师于12月10日前, 将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ib@cst.zju.edu.cn 。
附件:1.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候选人推荐表
3.2011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奖项汇总表
宁波市高等院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