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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作 者: 来 源: 招生办 发布时间: 2010-05-13 点击次数: 1290

2010年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一、成立软件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纯     副组长:冯 雁、干红华

成  员:何钦铭、杨小虎、姚 青、陈 越、应放天、陈 丽、任洪波

申诉联系人:任洪波     申诉联系电话:0574-27830706

二、成立统一阅卷小组,阅卷小组由学院老师组成,负责各类笔试卷的评阅。

三、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2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本院教师、合作企业高工担任。

四、面试及各部分比例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软件工程专业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四部分构成: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2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30%)。

五、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面试成绩。考研调剂生免试科目视作自主招生对应科目为满分100分处理。

    录取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单科、总分)及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名额的8%;各方向的定向在职考生分别录取。

七、将有关考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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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